光電傳感器的分類是基于其工作原理光電效應的,在介紹其工作原理前,先介紹其基本效應-光電效應。 光照射到某些物質上,引起物質的電性質發(fā)性變化,也就是光能量轉換成電能。這類光致電變的現象被人們統稱為光電效應。這一現象是1887年赫實驗研究麥克斯韋電磁理論時偶然發(fā)現的。1888年,德國物理學家霍爾瓦克斯 證實是由于在放電間隙內現荷電體的緣故。1899年,湯姆遜通過實驗證實該荷電體與陰極射線一樣是電流。1899-1902年間,勒納得對光電效應進行了系統研究,并命名為光電效應。1905年,愛因斯坦在“關于光的產生和轉人化的一個啟發(fā)性觀點”一文中,用光量子理論對光電效應進行了全面的解釋。1916年,美國科學家密立根通過精密的定量實驗證明了愛因斯 坦的理論解釋,從而也證明了光量子理論。 光電傳感器的轉換原理是基于物質的光電效應。半導體光電效應是半導體中束縛的電子在吸收光子后所產生的光學效應,它是各類光敏器件工作的基本原理。光電效應可分為外光電效子在吸收光子后所產生的光學效應,它是各類光敏器件工作的基本原理。光電效應可分為外光電效應、光電導效應、光生伏特效應三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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